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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溫天寒,放個醫用熱敷墊在腿部取暖是件幸福的事。不過,食藥署提醒民眾,醫用熱敷墊使用不當,恐燙傷或引起皮膚炎,讓幸福變不幸。建議使用時溫度設在45℃以下,熱敷不超過20分鐘,避免用於頸部等皮膚較嫩部位,嬰兒、孕婦、糖尿病患不宜使用,使用時遠離易燃物。

  近來氣候轉冷,手腳容易冰冷的民眾紛紛使用醫用熱敷墊取暖。冬天使用醫用熱敷墊,既保暖又可稍微減輕痠痛感,但要注意控制溫度和時間。日前一位婦人在家看日劇同時使用熱敷墊,時間長達2小時,結果不慎燙傷雙腿而緊急送醫。

  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,醫用熱敷墊使用時的舒適感,很容易讓人忘記它的危害。如果使用不當,仍然可能造成燙傷或皮膚炎的傷害。使用時,應注意溫度、時間、位置。如直接接觸皮膚,溫度應於45℃以下。若隔著衣服或毛巾使用,熱敷溫度可調高至50℃。但熱敷時間不能太久,宜控制在15至20分鐘內,以免因熱蓄積導致燙傷。

  此外,手腳部位皮膚較厚,對溫度耐受度較高,皮膚較嫩的部位如脖子,對熱耐受度較低,使用熱敷墊時應留意,以免燙傷。嬰兒、孕婦、糖尿病患等對溫度感覺遲緩,最好避免使用。

  醫用熱敷墊的使用環境也要留心,易燃環境,或鄰近充滿氧氣或氧氣儲存設備旁,不可使用。熱敷墊使用或收納時應避免壓折或扭曲,以免損壞。也不要以別針或金屬物固定熱敷墊,以免觸電。

  食藥署呼籲消費者,選購醫用熱敷墊要看清是否有「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」及完整標示,使用前務必詳閱說明書,正確使用,才不致未蒙其利先受其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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